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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工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12 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 > 4-12-01 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
  • 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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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汽车维修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4-12-01-0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使用工 、夹 、量具和仪器仪表 、检修设备 ,维护 、修理和调试 汽车及特种车辆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般智力水平 、表达能力 、动作协调性和空间感 ;手指和 手臂灵活性好 ;有一定计算能力 。从事车身涂装修复的人员应具有 正常色觉。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 60 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 ①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检测与 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改装技术。 ②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汽车试验技术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智能技术 、 内燃机制 造与维修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 技术。 ③ 车辆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交通工程。 ④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3,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 (含) 以 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技能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 不少于 60 min , 四级/ 中级工不少于 80 min ,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00 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 120 min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10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考核应在通风条件良好、 光线充足和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考核场所使用面积应根据考 生的健康安全要求和鉴定内容确定 , 以模拟仿真设备为主的 ,人均 使用面积不低于 4 m2 ; 以真实生产设备为主的 ,人均使用面积不低 于 8 m2 。鉴定场所的鉴定设备数量和工具配件须满足不少于 4 人同 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