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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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人民法院负责人
职业编码
1-02-05-0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1.领导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参加案件审判时,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判;2.领导本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代表人民法院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依法提请任免其他审判人员的法律职务;5.主持或参加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6.主持或参加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评议和考核;7.主持研究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工作和法院队伍管理工作、法院行政与后勤工作;8.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