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救生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水上救生员
职业编码
4-02-03-04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使用专业搜寻 、救助 、抢险等设备和器材 ,进行水上人命救助 及应急抢险作业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1 船艇救生员 室外 、潮 湿 、噪 声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高 空 、高 盐 、水 流 、高海况。 2 潜水救生员 室外 、密闭空间 、水下 、高压 、能见度差 、有毒有害物质 、水 流。 3 直升机救生员 室外 、高空 、噪声 、震动 、有毒有害物质 、潮湿 、高盐 、高海 况。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般智力水平 ,具有一定的表达及计算能力 ;空间感和形 体知觉良好 , 四肢灵活 ,动作协调性强 ;有较好的视力和辨色能力;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船艇救生员
- 潜水救生员
- 直升机救生员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作业准备 | 1.1号灯号型显示及升降旗 |
1. 1. 1 能识别并按要求升
降国旗和常用信号旗
1. 1. 2 能识别并按要求显
示号灯号型 |
1. 1. 1 升降旗的一般知识
1. 1. 2 显示号灯号型的要
求 |
1.2值班 |
1. 2. 1 能用视觉和听
觉及其他适合当时环境
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保
持正规瞭望
1. 2. 2 能按舵令进行
手动操舵并复述及报告
1. 2. 3 能 进 行 自 动
舵 、手动舵 、应急操舵
之间的转换
1. 2. 4 能进行安全巡
回检查 |
1. 2. 1 船舶值班规则
1. 2. 2 各类船舶号灯号型
知识
1. 2. 3 船舶操舵系统的操
纵方法及注意事项
1. 2. 4 中英文舵令知识
1. 2. 5 自动舵 、手动舵、
应急操舵之间转换的方法
1. 2. 6 安全巡回检查的方
法及注意事项 | |
1.3船舶防污染 |
1. 3. 1 能进行船舶垃
圾和污染物的分类和收
集
1. 3. 2 能按规定处理
船舶垃圾和其他污染物 |
1. 3. 1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1. 3. 2 船舶垃圾公告牌知
识
1. 3. 3 船舶垃圾分类和处
理办法
1. 3. 4 海洋防污染基本常
识 | |
1.5应急处置 |
1. 5. 1 能使用烟火遇险信
号传递遇险信息
1. 5. 2 能使用应急救生物
品进行自救
1. 5. 3 能辨识船上警
报信号
1. 5. 4 能根据警报类
型采取相应的应变部署 |
1. 5. 1 烟火遇险信号的使
用方法
1. 5. 2 救 生 衣 、应 急 气
瓶 、应急信标等应急救生
物品的使用方法
1. 5. 3 警报信号知识
1. 5. 4 船上内部通信与报
警系统的使用方法
1. 5. 5 岗位应变职责 | |
| 救生作业 | 2.1遇险人员营救 |
2. 1. 1 能引导和帮助遇险
人员逃生
2. 1. 2 能使用气动撇缆枪
和抛投式救生装备进行救助
2. 1. 3 能收放救助艇
2. 1. 4 能 安 装 救 助 捞 网、
救生爬网
2. 1. 5 能转运伤员
2. 1. 6 能使用游泳的方法
救助水面遇险人员 |
2. 1. 1 遇险人员疏导的常
用方法
2. 1. 2 气动撇缆枪和抛投
式救生装备的使用方法及
注意事项
2. 1. 3 救助艇收放程序及
注意事项
2. 1. 4 救助捞网 、救生爬
网的安装方法
2. 1. 5 伤员转运的基本方
法
2. 1. 6 水面游泳接近 、控
制和拖带遇险者的方法
2. 1. 7 带 绳 牵 浮 具 ( 救
生圈 、救生浮板等) 的使
用方法 |
2.2索具及拖缆作业 |
2. 2. 1 能选择和使用索具
进行连接
2. 2. 2 能 打 10 种 ( 含)
以上绳结
2. 2. 3 能快速插接各种小
规格直径的钢丝缆
2. 2. 4 能实施接 、解拖缆
作业 |
2. 2. 1 索具的种类 、性能
及用途
2. 2. 2 各种绳结在不同场
合的使用
2. 2. 3 平结 、丁香结 、单
套 结 、 鲁 班 结 、 双 套 结、
撇缆 活 结 、 圆 材 结 、架 板
结 、杠棒 结 、立 桶 结 的 打
法及用途
2. 2. 4 小规格直径钢丝缆
的插接方法及注意事项
2. 2. 5 拖缆的名称 、种类
及连接方式 | |
2.3信息沟通与交流 |
2. 3. 1 能使用常用海上通
信器材进行通话和联络
2. 3. 2 能及时将险情信息
报告给指挥者
2. 3. 3 能结合实际情况采
取适当的方式传递信息 |
2. 3. 1 专用对讲机的使用
方法
2. 3. 2 专用潜水电话的使
用方法
2. 3. 3 声力电话的使用方
法
2. 3. 4 常用专业信号 、手
势和术语的含义 | |
2.4现场急救 |
2. 4. 1 能初步判断遇险者
的伤势
2. 4. 2 能 对 外 伤 进 行 包
扎 、 固定
2. 4. 3 能对伤者进行心肺
复苏 |
2. 4. 1 人体结构及功能基
本知识
2. 4. 2 外伤包扎 、 固定方
法
2. 4. 3 人工呼吸和胸外按
压的动作要领和注意事项 | |
2.5系、离泊操作 |
2. 5. 1 能按要求进行
系 、解缆操作
2. 5. 2 能按要求进行
撇缆
2. 5. 3 能进行收放舷
梯 、引水梯 ,装设安全
网等操作 |
2. 5. 1 系 、解缆安全作业
规程
2. 5. 2 撇缆方法
2. 5. 3 收 放 舷 梯 、 引 水
梯 ,装设安全网的方法 | |
| 设备检查与维护 | 3.1设备检查 |
3. 1. 1 能进行气动撇缆枪
和抛投式救生设备的使用前
测试
3. 1. 2 能正确组装气动撇
缆枪和抛投式救生设备 |
3. 1. 1 气动撇缆枪和抛投
式救生设备使用前测试的
方法及注意事项
3. 1. 2 气动撇缆枪和抛投
式救生设备的组装方法和
注意事项 |
3.2设备维护 |
3. 2. 1 能完成气动撇缆枪
的维护保养
3. 2. 2 能完成抛投式救生
设备的维护保养 |
3. 2. 1 气动撇缆枪维护保
养的程序 、周期及注意事
项
3. 2. 2 抛投式救生设备维
护保养的程序 、周期及注
意事项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 | -- |
- 船艇救生员
- 潜水救生员
- 直升机救生员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5 | 15 | 10 | 5 | 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作业准备 | 20 | 20 | 20 | 25 | 30 |
| 救生作业 | 30 | 40 | 45 | 25 | 15 | |
| 设备检查与维护 | 20 | 20 | 20 | 20 | 15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0 | 0 | 0 | 20 | 30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作业准备 | 30 | 20 | 30 | 25 | 30 |
| 救生作业 | 40 | 50 | 45 | 30 | 25 | |
| 设备检查与维护 | 30 | 30 | 25 | 20 | 15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0 | 0 | 0 | 25 | 3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